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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政发〔2011〕34号
云和县人民政府
关于调整云和县行政区划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(浙政函〔2011〕304号)和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复函》(丽政函〔2011〕137号)精神,现就云和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:
一、撤销黄源乡、云丰乡、大湾乡、沙铺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并入崇头镇。调整后,崇头镇辖 37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崇头村)。
二、撤销朱村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并入石塘镇。调整后,石塘镇辖 34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石塘坑村)。
三、撤销大源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并入紧水滩镇。调整后,紧水滩镇辖 22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金水坑村)。
四、撤销云和镇、云坛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县政府直辖。在原云和镇、云坛乡区域设立 4个街道办事处:
(一)浮云街道办事处:浮云溪以北,新建路以东,辖原云和镇中山、浮云(含蔬菜股份经济合作社)、青阳门 3个社区和红光、象山、大徐、云章、庄前、局村、溪口、天堂坑等 8个行政村。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人民路 16号(现暂驻解放街 66号)。
(二)元和街道办事处:浮云溪以南,新建路以东,辖原云和镇元和 1个社区和古竹、小徐、山脚、白洋墩、睦田、霞晓桥等 6个行政村及原云坛乡沈岸、云坛、陈村、李山前、梅湾、靛青山、包山、沈村、竹坑、平里、苏坑、沈庄等 12个行政村。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仙宫大道 401号(现暂驻中山东路 17号)。
(三)白龙山街道办事处:浮云溪以南,新建路以西,辖原云和镇箬溪 1个社区和大坪、瓦窑、黄水碓、程宅、河上、长田、隔溪寮、沙溪、新建、高胥、三门、村头等 12个行政村。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城西路 245号(现暂驻中山西路 183号)。
(四)凤凰山街道办事处:浮云溪以北,新建路以西,辖原云和镇新华、解放 2个社区和巧云、勤俭、新岭、河坑、杨家山、梅垄、西弄、贵溪、柘园、后山等 10个行政村。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中山路 376号。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(此件公开发布)
主题词:民政 行政区划 通知
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办、政协办,县人武部,县法院,县检察院,各群众团体。
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 9月 2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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